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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 文号 | 成文时间/签订时间 | 制定(发文)单位/签订国家(地区)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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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发布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 昆财字〔2016〕261号 | 2016-12-19 | 昆山市财政局, 昆山市物价局 | ☆ |
| 【天津】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暂无 | 2020-03-05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统计局, 天津市金融工作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 ☆ |
| 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6〕28号 | 2016-03-11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 ☆ |
| 我省明确商品储备企业有关税收政策 | 暂无 | 暂无 |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 ☆ |
| 市人社局等七部门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人社局发〔2020〕2号 | 津人社局发〔2020〕2号 | 2020-03-05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统计局, 天津市金融工作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 ☆ |
| 市人社局等七部门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津人社局发〔2020〕2号 | 2020-03-05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统计局, 天津市金融局, 天津银保监局, 天津证监局 | ☆ |
|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 徐政规〔2022〕3号 | 2022-05-25 | 徐州市人民政府 | ☆ |
| 市人社局等七部门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津人社局发〔2020〕2号 | 2020-02-15 |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 市统计局, 市金融局, 天津银保监局, 天津证监局 | ☆ |
|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保持... | 津政办规〔2020〕3号 | 2020-03-15 |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 徐政办发〔2017〕23号 | 2017-01-26 |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