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苏州市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苏州市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苏州市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苏医保办〔2019〕138号
各市(区)医疗保障局,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保中心,市局机关各处室、城区分局: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的通知( 2019-2020 年)》(医保发〔 2019 〕 50 号),《关于印发< 全省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方案( 2019-2020 年)> 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苏州市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方案( 2019-2020 年)》。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9 年 12 月 17 日
苏州市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方案 ( 2019—2020 年)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的通知》(医保发〔 2019 〕 50 号)、《关于印发< 全省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方案( 2019-2020 年)> 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落实“放管服”要求为主线,以为民便民服务为重点,狠抓思想教育和行风整治,组织开展“八项行动”,着力打造忠诚担当、服务为民、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医疗保障工作队伍,持续推进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坚持在增强政策规范上下功夫、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上下功夫、在加强管理创新上下功夫,坚持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夯实基础,谋实招、出实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要主动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以守初心、担使命的决心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优化服务流程,树立医保行业在全体市民心中的良好形象;努力打造苏州医保系统崭新风貌,推动形成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医保行风。
2019 年:建立健全医保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推进机制,提高全系统干部对行风建设的重视程度,按要求完成医疗保障领域行风建设阶段性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间;推进经办服务评价机制,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2020 年:深入推进“互联网+ 医保”,建立完善我市医保信息系统,配合国家、省医保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医保服务网上快捷办理;推进医保经办服务综合柜员制,逐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社会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全面推进落实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行业内创先争优活动,建成一支专业过硬、服务在前、作风优良、群众满意的医保队伍。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全面落实《关于印发< 全省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方案( 2019-2020 年)> 的通知》八项主要任务,着力开展以下工作:
(一)着力提升能力素质
工作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进行对照自查,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抓到底、落到位。
工作举措:
1 、个人自学与学习研讨相结合。党员干部提高标准、带头示范,制定好个人学习计划,全系统以个人自学为主,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通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论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对江苏和苏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领悟初心使命,增强党的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在系统内开展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结合医保工作“新机构、新思路、新作为”实际,开展专题讨论“初心是什么、使命干什么、奋斗比什么”。( 2019 年 12 月并长期坚持)
2 、主题教育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措施落实,加强干部政治思想建设。带着问题开展学习研讨,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思考“怎样守好初心、怎样担好使命、怎样找好差距、怎样抓好落实”。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精简会议数量、发文数量,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真正做到为民服务解难题,全面展示新部门新形象新作为。( 2019 年 12 月并长期坚持)
3 、扎实提升医保队伍专业素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制定医保业务能力、社会治理能力、为民服务能力等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提升培训计划;制定学习计划、考核制度,督促医保干部队伍主动学、深入学,建立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习氛围,提升医保队伍专业能力素养和业务知识水平。( 2019 年 12 月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 市医保局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市医保局各职能处室,城区分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市(区)医疗保障局(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工作任务: 突出问题导向,以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找准问题症结、解决突出难题。调查研究要着眼查找自身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立足职能职责,将调研工作作为运用新思想谋划工作、发现症结、解决难题,推动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
工作举措:
1 、坚持问题导向,深接地气。聚焦医保统筹层次偏低、药品耗材价格虚高、基金使用监督手段不足、异地经办服务质量不优、罕见病保障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深入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经办服务窗口、居民社区,与参保人员、一线医护人员、一线经办人员面对面交流,从基层群众中听真话、办实事。调研结束后,及时把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转化为完善下一步工作的指向标,让调查研究不再是一纸空谈,深入贯彻为民服务解难题的核心思想。( 2019 年 12 月并长期坚持)
2 、改进调研方式,多管齐下。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调研方式,不打造“经典调研路线”,不搞层层陪同,不扎堆调研,不增加基层负担。对于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解决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逐步予以化解,确保细致调研有收获、解决问题有措施。( 2019 年 12 月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 市医保局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市医保局各职能处室,城区分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市(区)医疗保障局
(三)全面优化公共服务
工作任务: 全面梳理医疗保障方面的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及时更新办事指南,政务服务事项按要求纳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系统政服务服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按照国家、省统一要求,做到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统一。积极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通过统一服务流程、优化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保公共服务。
工作举措:
1 、完善公共服务事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对照《全市医疗保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面补充完善市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确保公共服务事项的覆盖面更广,服务质量更高。形成全市统一、规范、标准的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进行实时更新、不断完善。( 2020 年 6 月并持续推进)
2 、落实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根据省制定的《江苏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标准》,贯彻落实全省统一的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切实统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信息披露、个人信息查询等公共服务规范。逐步推行综合柜员制,实现“前台统一受理、后台流转办理、结果短信通知”。( 2020 年 12 月并持续推进)
责任部门: 市医保局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医保局各相关部门,各市(区)医疗保障局
(四)坚决提高办事效能
工作任务: 坚持以服务对象满意为标准,压缩办理时间、减少办事环节,提升办事效能;全面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无谓证明,简化证明资料,减少重复举证。
工作举措:
1 、进一步压减办事时间。在保证经办质量、防控运行风险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压缩办事环节、办理时限,力争缩短承诺办结时限;提供网上办理进度查询服务等,提升用户体验。(持续推进)
2 、全面清理、减少办事材料。严格按照中央“六个一律取消”要求,依法依规对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所需证明材料和手续进行全面清理,从源头上彻底清除无谓证明。积极通过电子证照共享和政务信息共享核验手段减少办事提交材料。( 2020 年 1 月并长期坚持)
3 、提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能力。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政策,进一步拓展异地就医备案渠道,逐步推进异地就医线上备案。将各级各类定点医院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全面实现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持卡看病、即时结算。深化“长三角”地区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工作,提升苏沪互通质量,按省统一部署推进苏浙、苏皖直接结算。( 2019 年 12 月并持续推进)
责任部门: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医保局待遇保障与医药服务管理处,城区分局,各市(区)医疗保障局
(五)着重加强信息建设
工作任务: 大力加强我市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全市医保信息系统一体化工作;着力开展我市“互联网+ 医保”建设,打造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简化办事环节,推动医疗保障服务规范化、便捷化、智能化,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工作举措:
1 、打造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按照市级统筹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全市医保信息一体化建设,完善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加快推进经办服务网络向基层延伸拓展,确保业务下沉、端口前移,进一步缩短服务半径,按市级统筹时间进度逐步实现医保业务全城通办。(持续推进)
2 、推进“互联网+ 医保”。将医疗保障各项政策服务推送到互联网端和移动终端,实现“网上办”、“掌上办”。逐步推行电子医保凭证应用,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移动支付功能服务。推进医疗电子票据的使用,逐步实现手工(零星)医疗费用报销网上办理。( 2020 年 12 月并持续推进)
责任部门: 市医保局基金监督处(信息管理处),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医保局各相关部门,各市(区)医疗保障局
(六)大力发扬示范作用
工作任务: 开展全市医保经办机构优质窗口争创活动,发挥示范引领和激励导向作用,在全系统内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加强对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的责任、任务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统筹推进全市医保系统的行风建设。
工作举措:
1 、开展优质服务评选。全面推广使用窗口满意度评价系统,开展优质服务窗口争创活动,组织岗位技能培训,加强优质服务典型案例的宣传工作。( 2020 年 12 月并持续推进)
2 、建立评价考核机制。建立行风建设监督评价机制,定期督查责任、任务落实情况,每年度进行总结评价。广泛开展社会满意度测评,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定期对系统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督查,严肃追责问责,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2020 年 12 月并持续推进)
责任部门: 市医保局机关党总支,市医保局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医保局相关部 门,各市(区)医疗保障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行风建设统筹推进和日常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各市(区)医保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对行风建设负主体责任,并结合实际制定加强行风建设实施方案,推进所辖市(区)行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
(二)落实问题整改。开展全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是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的实际行动。我市医保系统全体人员必须深入抓好思想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存在问题,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整改目标和完成期限。
(三)做好近期工作。制定加强全市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方案,报送省医疗保障局。年底前,完成全市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填报《全省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自查表》,起草行风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报送省医疗保障局。各市(区)成立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并将牵头部门及联系人名单报市医保局。各地区在行风建设工作中遇到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市医保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