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本国子目注释的通知
- 索引号
20240927-103930-133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1-17 - 时效性
有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本国子目注释的通知
税委会〔 2019〕51号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部分本国子目注释进行调整,现将本国子目注释调整表印送你署,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本国子目注释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9年12月25日
税委会〔 2019〕51号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部分本国子目注释进行调整,现将本国子目注释调整表印送你署,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本国子目注释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