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7号:2019年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2020年第7号:2019年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临澧县审计局对2019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41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4%,比上年增长14.7%。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907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2.2%,比上年增长12.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总额191556万元,支出总额18956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989万元。基金收入与年初预算91154万元相比超预算执行1004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超收;基金支出与年初预算67841万元相比超预算执行121726万元,主要原因是地方专项债务还本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调出资金超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总额3129万元,支出总额3129万元,收支平衡。收入、支出与年初预算2757万元相比均超372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超收、调出资金增加。
(四)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总额184588万元,支出总额180893万元,收支相抵结余3695万元,年末滚存结转70332万元。基金收入与年初预算110871万元相比超收73717万元,主要原因是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以前年度未计入系统的收入全部纳入收入管理。基金支出与年初预算125844万元相比超支55049万元,主要原因是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全部上解省级。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县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强化财政收入组织、保障重点民生支出、推进财政管理改革等措施,有效推动了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减税降费1亿元;支持产业立县发展战略,投入财政性资金1.54亿元支持园区建设,投入资金0.41亿元,积极引导油茶、烟叶等产业发展;助力三大攻坚,财政分别安排专项资金0.77亿元和0.83亿元用于支持污染防治和脱贫攻坚。
——重点领域保障不断加强。2019年争取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5.16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1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10亿元大关,同比增长14.7%。有力保障了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的资金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2019年全县民生相关支出30.80亿元,增长12.9%,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持续保持在83%以上。
——财政管理改革稳步推进。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绩效监管力度,重点项目评价金额较上年增长 15%,政府投资评审综合审减率11.7%;启动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构建了电子化网络支付平台。强化债务动态监控,化解存量债务3.02亿元,并进入了财政部隐形债务化解试点县补助笼子;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收回以前年度财政存量资金1.7亿元。
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部门单位仍存在一些违纪违规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特别是有些方面体制机制尚不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未及时调整,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和加强管理加以解决。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够精准
一是年初公共预算支出和调整预算计划编制中的会议费913万元、城建城管专项1608万元、支持企业发展专项1225.20万元仅明确了使用方向,未细化到具体单位。
二是县财政将应由上级财政负担的国地税手续费、武装警察、气象局、水文局等单位经费2595.60万元纳入到年初公共预算和调整预算。
三是按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公务员发放一个月基本工资作为奖励。2019年我县财政未将此项支出758.40万元纳入年初预算。
四是县财政在年初预算和调整预算中向非本级预算的武装部、武警中队等4家单位安排资金370.95万元。
(二)部分收入未纳入财政公共预算管理20623.88万元
一是县财政事务中心将部门预算单位的非税收入19486.85万元、以前年度“吃空饷”人员的清退款项14.54万元、代扣水利建设基金265.93万元未纳入公共预算管理。
二是国土资金专户应缴未缴预算款817.14万元,其中:采矿权出让价款669.91万元、耕地开垦费147.23万元。
三是涉农补贴、污水处理等专户利息收入39.42万元未上缴县国库。
(三)部分收入、专项资金管理欠规范
一是截止2019年12月末,县财政应收未收安福房地产公司土地出让金422万元、16个房地产开发项目规费3059.64万元。
二是截止2019年12月末,县社保服务中心应征未征社会养老保险基金3756.90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2701.20万元,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055.70万元。
三是按照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账面原值测算,2019年县财政事务中心应收国有资产占用费328.21万元,实际征收55.07万元,少征收273.14万元。
四是结转结余专项资金未及时清理或收回1804.91万元。截止2019年12月末,县财政未对部分专项资金的结转结余1804.91万元及时清理并收回统筹安排。
五是违规拨付资金586.40万元。县财政在国土资金专户中拨付县自然资源局收储管理费50万元、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经费28万元,合口镇政府和四新岗镇政府土地收益分成款508.40万元。
(四)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欠到位
一是部分预算单位的办公费、培训费及会议费等款项577.59万元未实行公务消费卡结算、未直接支付给经销商。
二是部分预算单位备用金管理欠规范,多次大额提取、存放备用金。
(五)非税业务管理欠规范
一是往来清理不及时。截止2019年12月末,县财政事务中心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面10年以前的应收款项共52笔1816.78万元未及时清理,占用了财政资金。
二是票据管理欠规范。县财政事务中心违规给无执收执罚职能的绿化处、殡葬事业管理处、市场服务中心发放40份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开票金额382.99万元。
(六)项目评审质量控制欠到位。审计抽查发现,县财政评审中心对部分项目评审质量未实施严格把关,导致部分项目审计抽审数量和金额差异较大。
(七)国有资产管理欠规范
一是资产监督管理不到位;二是部分单位国有资产收益流失;三是国有资产投资效益低下;四是经营性资产租赁价格不合理;五是部分单位经营性资产合同管理混乱;六是部分国有资产闲置。
四、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力。一是增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有效性,编实编细年度预算,将部门预算编制与事业发展规划、项目计划有机衔接,保障重大决策、重点支出、重大项目有效实施,从而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依法加强“四本预算”收入的征收和管理,确保各项收入及时、准确、足额上缴。三是逐步推行预算执行动态监管,逐步实现项目支出绩效评估全覆盖,强化预算管理控制,硬化支出预算约束。
(二)进一步压实财政监管责任。一是县财政要完善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设计,强化资金过程管控,落实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支出责任,压减无效低效开支,将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落实落地,切实提高财政支出绩效。三是加大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政府投资评审的综合监管力度,堵塞管理漏洞。四是财政部门要明确审计整改责任主体,对屡审屡犯和带共性的问题,应完善制度,强化整改。
(三)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一是理顺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财政、主管部门和事业企业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二是完善资产配置、处置、调剂、有偿使用审批程序,健全资产的配置标准、有偿使用、处置收入等管理办法,特别是县国资中心,要建立国有资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把国有资产管理落到实处。三是严格控制单位自行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单位确需出租出借资产的,要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并委托由有法定资质的产权交易机构实行公开竞价拍租。对土地、房屋、车辆等重大资产的出售,要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集中统一处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