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
减税降费“减税”指通过税收减免措施降低纳税人负担,主要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降费”指降低费用负担,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缴费。
减税降费
关于做好《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21〕42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为确保《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0年第23号)(以下简称《办法》)平稳实施,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办法》是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有关意见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是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发票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3月征期日历提醒,请查收
国家税务总局昭通市税务局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公布!鼓励类企业可享15%优惠税率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26日公布《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西部地区鼓励类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新修订的目录自2021年3月1日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部门发文,增加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提货方式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增加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提货方式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 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加快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进一步方便旅客购物,现就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提货方式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离岛旅客凭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岛信息在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商店(含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品时,除在机场、火车站、码头指定区域提货外,可选择邮寄送达方式提货。选择邮寄送达方式提货的,收件人、支付人和购买人应为购物旅客本人,且收件地址在海南省外。离岛免税商店应确认购物旅客符合上述要求并已实际离岛后,一次性...
国家税务总局
扩散周知!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收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昭通市税务局
昭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助农业发展企业增收群众致富
近年来,昭通各地全力决战脱贫攻坚,截至2019年,全市贫困人口从2014年底的185万降至15.99万人,贫困发生率从34.8%下降至3.4%。为巩固全市脱贫成效,助力群众致富奔小康,云南省昭通市税务部门立足税收主阵地,以保障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为工作重点,不断创新服务举措、扶贫支持方式,促进困难群众创业就业。将涉农税收优惠落实到底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在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攻坚时期,昭通市税务部门成立涉农税收宣传小分队,开展点对点涉农产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持续为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提供精准、贴心的服务,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9月正是魔芋丰...
国家税务总局昭通市税务局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38号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海关、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为支持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对进博会展期内销售的合理数量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享受税收优惠的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汽车以及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二、每个展商享受税收优惠的销售数量或限额,按附件规定执行。附件所列1-5类展品,每个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数量不超过列表规定;其他展品每个展商享...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不再执行20种商品停止减免税规定的公告
经国务院同意,自公告之日起,不再执行《国务院批转关税税则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步清理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减免规定意见的通知》(国发〔1994〕64号)中关于20种商品“无论任何贸易方式、任何地区、企业、单位和个人进口,一律停止减免税”的规定。20种商品包括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和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料(指调味品、肉禽蛋菜、水产品、水果、饮料、酒、乳制品)。自公告之日起,现行相关政策规定与本公告内容不符的,以...
国家税务总局
《昭通市公职人员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方案》的解读
一、 方案出台背景及目标为贯彻好党中央、国务院个人所得税改革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确保纳税人顺利完成新税制实施后首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立足我市公职人员应参加年度汇算比重大的实际,将该群体作为突破口,推进汇算清缴工作先行先试,制定《昭通市公职人员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方案》。二、方案实施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
国家税务总局昭通市税务局
昭通市公职人员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昭通市公职人员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 昭通市公职人员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居民个人要在全年结束后汇总年度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按年计算税款,做到查遗补漏、汇总收支、多退少补。根据税务工作实际,市政府决定以公职人员为突破口,推进汇算清缴工作先行先试,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昭通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