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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4年第119号)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4年第119号)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4年第119号)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被处罚个人朱璟
案件名称六盘水市盘州市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盘县乐民镇洪兴煤矿“8·24”运输事故暂停相关责任人员与煤矿安全生产有关资格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黔(能)煤安罚〔2024〕27号
处罚决定时间2024年5月14日
处罚结果暂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编号:520202********243X)30日
处罚事由根据六盘水市盘州市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盘县乐民镇洪兴煤矿“8·24”运输事故调查处理的决定,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三十九条
救济渠道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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