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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吉林省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农发改字〔2023〕41号
2024-03-04
索 引 号:112201220138829387/2024-03251
分 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 通知;通告
发文机关: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30日
标 题:关于转发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吉林省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字号:农发改字〔2023〕41号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4日
索引 号:112201220138829387/2024-03251分 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 通知;通告
发文机关: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成文日期:2023年05月30日
标 题:关于转发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吉林省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字号:农发改字〔2023〕41号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4日

农发改字 〔 2023〕 41 号

关于转发《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财政厅

关于吉林省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

及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县林业和草原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农安县税务局 :

现将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吉林省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发改收费联〔 2023〕7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吉林省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发改收费联〔 2023〕71号)

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文档附件:关于吉林省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发改收费联〔2023〕7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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