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关于2026年6月份认定非正常户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关于2026年6月份认定非正常户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 城区税务分局 所辖纳税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36 号)第四十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48 号)第三条的规定,满洲里市汉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等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我局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仍未改正,经实地检查,现已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因其连续三个月所有税种均未进行纳税申报,税收征管系统自动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并停止其发票领用簿和发票的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2026年6月份认定非正常户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 城区税务分局
202 6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