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保留、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012947920/2026-41798 | 国土资源、能源 / 部门文件 / 其他 | |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6-07-08 | |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保留、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
| 宁规划资源规〔2026〕2号 | ;目录 ;规范性文件;自然资源;规划;废止 |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保留、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宁规划资源规〔2026〕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以及上位政策调整变化情况,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形成保留、废止和修改三个目录。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
2.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
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目录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8日
政策解读: https://ghj.nanjing.gov.cn/njsgtzyj/202607/t20260710_58749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