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数据局关于征集高质量数据集先进建设经验的通知
湖北省数据局关于征集高质量数据集先进建设经验的通知
湖北省数据局关于征集高质量数据集先进建设经验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数据管理部门:
为落实 《 湖北省加快发展数据标注产业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实施方案 》 要求,加快推动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赋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现组织开展 高质量数据集 先进建设经验征集活动,总结 推广 建设、应用和运营成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 要求
(一)申报主体。申报单位应为在 湖北省内 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在信用、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涉及多个主体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联合申报。支持相关行业的链主单位、第三方服务商等主体申报。
(二)征集方向。面向建设方、服务方、应用方、平台运营方等重要相关方,征集高质量数据集 先进建设经验,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运营、应用、技术研发、生态构建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实践 经验。
(三) 相关 要求。应为已实施完成的实践成果,具备先进性、创新性、示范性、合规性和成效性,应用于人工智能模型或智能体训练,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适合向社会公开推广。鼓励与数据标注基地、行业链主等单位协同联动,突出数据集建设与模型应用协同发展成果。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及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要求,无知识产权争议,前期已发布的省级高质量数据集不纳入本次征集范围。
二、工作安排
(一)组织申报。请各地数据管理部门 ( 以下简称推荐单位) 认真梳理 本地 实践经验,组织相关单位、企业 填 写 《高质量数据集 先进建设经验 申报书(模板)》(附件 1 )编写申报书并盖章,连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必要的案例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推荐单位。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修改申报书格式,需突出 经验 特点、应用成效和推广价值,要求信息真实、数据准确、尽量用可量化指标描述,案例篇幅不超过 3000 字。证明材料可包括技术先进性证明、建设运营成熟度证明、专家技术成果鉴定、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材料。
(二)审核推荐。推荐单位择优推荐,需明确推荐顺序。推荐单位填写《高质量数据集 先进建设经验推荐 汇总表》(附件 2 )并盖章后,将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推荐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案例合规、真实,材料完整、可公开。
(三)材料报送。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 6 年 4 月 15 日。各推荐单位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报 和推荐汇总表报送至湖北省数据局,包括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和一份光盘(包含可编辑版和 PDF 版)。同步发送电子版(包含可编辑版和 PDF 版)到指定邮箱 4822891@qq.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高质量数据集 先进建设经验 征集 + 推荐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 黄靳哲,联系电话: 027-87235120。
附件: 1. 高质量数据集 先进建设经验 申报书(模板)
2. 高质量数据集 先进建设经验推荐 汇总表
湖北省数据局
2026 年 3 月 31 日
附件1:高质量数据集先进建设经验申报书(模板).doc
附件2:高质量数据集先进建设经验推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