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政策介绍
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政策介绍
一、政策介绍
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以下简称小贷险)是指小微企业为满足生产经营融资需求,与保险公司签订以银行为受益人的贷款保证保险合同并以此为主要增信方式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获得流动性贷款,在发生小微企业未按约定履行还贷义务且银行追索未果等保险合同约定事由时,由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承担大部分银行贷款损失赔偿责任的业务。
根据《福建省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5〕28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近几年业务开展情况,在原《漳州市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管理办法》(漳政办〔2018〕146号)基础上,漳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重新修订出台《漳州市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管理办法》(漳金管〔2021〕22号),具体调整如下:一是将单户贷款上限额度5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农业种养殖大户和个体工商户的上限也提高到500万元,同时删除了附加性保险费率相关条款,降低了企业贷款门槛与融资成本;二是删除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环节,由金融机构根据市场化原则确定是否贷款,简化了审批流程。
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自2015年开展以来,已覆盖全市16个县、区,参与该业务的金融机构有人保财险、邮储银行、漳州农商行、龙海农商行、长泰农信联社、平和农信联社、诏安农信联社七家。截至2021年9月,今年累计发放小微企业保证保险贷款90笔,金额1.10亿元;业务开展至2021年9月,累计发放小微企业保证保险贷款415笔,金额5.05亿元
二、申请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申请小贷险:
(一)在漳州辖区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农业种养殖大户除外),有固定经营场所,一年以上经营状况正常;
(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政策、产业导向,产品有市场、有发展潜力;
(三)资信良好,有偿还债务能力,无违法行为;
(四)农业种养殖大户从事土地承包经营或规模养殖满2年以上;
(五)保险公司和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运作流程
(一)小微企业可向银行或保险公司提出小贷险申请,并按要求附送相关材料(一式三份)。银行、保险公司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分别审核,并向小微企业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和告知。审核结果由首次受理的银行或保险机构第一时间通知小微企业。
(二)小微企业接到资格审核批准通知后,应先向保险公司投保相应保险并交清保费,保险公司给予出具相应的保险合同。小微企业获得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后,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银行给予放贷。
(三)业务开展期间,从受理申请到贷款发放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银行与保险公司应紧密合作,共同优化操作流程,提高审贷、放贷效率。
(四)贷款期满前,小微企业可向银行或保险公司提出续贷续保申请,对符合续贷续保条件的小微企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应按有关续贷政策简化办理手续。
漳金管〔2021〕22号漳州市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