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
索引号
015001110/2026-00001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文时间
2026-01-3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内容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延续现行政策和做法,现将《适用9%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注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所列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在执行过程中有更新、替换,统一按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 适用9%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注释
-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6年1月30日
关联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关联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