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公告
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公告(道里税 税告 〔2024〕4 号)
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公告
道里税 税告 〔 2024〕 4 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一条规定,下列 纳税人 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代征协议,按委托代征协议履行委托代征职责。
特此公告。
税务机关(签章)
2024 年 03 月 12 日
签订委托代征协议纳税人
| 序号 | 文书字轨 | 受托方纳税人名称 | 受托代征人联系电话 | 受托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 自然人 | 委托代征范围 | 代征期限起 | 代征期限止 | 委托代征税种及附加 | 计税依据及税率 | |||
| 姓名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户籍所在地地址 | 现居住地地址 | |||||||||
| 1 | 道里税 委 〔 2024 〕 1 号 | 哈尔滨看合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 17701034567 | 马莹 | 17701034567 | 本辖区二手车交易 | 2024-02-27 | 2024-12-31 | 增值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教育费附加 , 地方教育附加 , 印花税 , 个人所得税 |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 7% ,郊区按增值税的 5% 征收(如遇政策调整,已当时新政策为准)纳税人税率:一般计税办法:适用税率 13% ,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 3% 减按 2% ,小规模纳税人税率: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征收率 3% 减按 1% 征收率(如遇政策调整,已当时新政策为准) , 城市维护建设税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 7% ,郊区按增值税的 5% 征收(如遇政策调整,已当时新政策为准) ,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缴税额的 3% (如遇政策调整,已当时新政策为准) , 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缴税额的 2% (如遇政策调整,已当时新政策为准) , 印花税 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税目为买卖合同,对应税率按价款的万分之三(如遇政策调整,已当时新政策为准) , 个人所得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及相关规定执行 | |||
| 公告日期 | 2024 年 03 月 12 日 | 税务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道里区税务局征收管理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