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号
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号
《黑龙江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条例》已由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9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9月1日
初审:吕佳熹 复审:吴萌 终审:尹栋
《黑龙江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条例》已由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9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9月1日
初审:吕佳熹 复审:吴萌 终审:尹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