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阳新县税务局关于《阳新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

国家税务总局阳新县税务局关于《阳新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4-04-29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阳新县税务局关于《阳新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000014349/2024-25261发布日期2024-04-29发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阳新县税务局
文号文件分类财政、金融、审计、税务所属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阳新县税务局关于《阳新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促进城镇土地的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湖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修订起草了《阳新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征求意见稿)(附件一),已完成对各镇场区、县直各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为确保《通知》的民主性、科学性,现特向社会广大群体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

二、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以电子邮件反馈至18171620501@163.com。如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社会公众,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蓝蓝;联系方式0714-7339710。

国家税务总局阳新县税务局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阳新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2:《阳新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用税征税范围和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表

附件:

阳新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wps
《阳新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用税征税范围和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表.wps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