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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策性关闭煤矿(双鸭山市鑫田煤炭有限公司)矿业权价款退还情况的公示

2024-12-23

关于政策性关闭 煤矿(双鸭山市鑫田煤炭有限公司)矿业权价款退还情况的公示

根据 黑龙江 省财政厅、 黑龙江 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 省 税务局 关于 转发 《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 》 和《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黑财 资环〔 202 3 〕 8 3 号) 要求,我局 组织 对政策性关闭煤矿(双鸭山市鑫田煤炭有限公司,原双鸭山市鑫田煤矿)退还采矿权出让收益(价款)申请进行会审,现将会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10个工作日(自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反映,联系电话:0469-6103096。

附件:

附件:关闭煤矿(双鸭山市鑫田煤矿)退还采矿权出让收益(价款)情况统计表

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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