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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2024-04-15

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11610600016074442J/2024-002426

发布时间

2024-04-15 10:43

来 源

资产与资本管理科

摘 要

各县(市、区)财政局,高新区财税分局、新区财税服务中心,市级各部门、单位,市属各企业:现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陕财办资〔2024〕2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执行。附件: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5).pdf延安市财政局2024年4月12日

各县(市、区)财政局,高新区财税分局、新区财税服务中心,市级各部门、单位,市属各企业: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陕财办资〔2024〕2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执行。同时,要认真做好典型案例征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案例,于4月17日前报送市财政局资产与资本管理科,联系人:吴佳懿,电话:7091020。

附件: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5).pdf

延安市财政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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