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申请,本机关拟组织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齐晓冬、陕西汶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二、听证内容
齐晓冬不服《陕西省财政厅行政处罚告知书》(陕财办罚告字〔2026〕85号)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陕西汶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不服《陕西省财政厅行政处罚告知书》(陕财办罚告字〔2026〕84号)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三、听证时间
2026年4月15日下午15时30分。
四、听证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大楼三楼309室。
五、听证要求
(一)参加旁听的人员,请于4月13日8:30—11:30、14:30—17:30及4月14日8:30—11:30期间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因场地有限,约满为止。
(二)参加听证的所有人员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经核实后方可进入场地。
(三)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遵守听证纪律和会场秩序,听从听证主持人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及拍照,不得对外发布本次听证会相关内容。
联系单位:陕西省财政厅法规处
联系电话:029-68939260,68936076
陕西省财政厅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