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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8—9〔2023〕1号〕
2023-12-15
  • 索引号 1161000001600038XJ/2023-00667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省司法厅 成文日期 2023-12-15
  • 效力状态 文号
  • 名称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厅 管属各单位,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厅机关各处(室、中心) :

为加强和规范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法治统一,经 对现行有效的 厅 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 决定 废止 2 件、 修改 4 件、保留 4 件。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除需要依照近期将出台的上位规定进行修改之外,涉及行政复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前完成修改,其他的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修改。

附件: 1.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陕西省司法厅

202 3 年 12 月 12 日

(8—9〔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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