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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四川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遂工办〔2026〕1号
2026-01-15

关于转发四川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遂宁市总工会办公室文件

遂工办〔2026〕1号

关于转发四川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继续

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

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园区总工会: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的物质基础,四川 省总工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继续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 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川工办字〔2025〕67号), 现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6年1月15日

会 工 总 市

四川省总工会办公室文件

川工办字〔2025〕67号

关于继续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 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

各市(州)总工会,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工会: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的物质基础,按照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 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总工办发〔2025〕21 号)文件要求,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 策延续执行到2026年12月31日,有关具体要求按《关于 继续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川工办字〔2024〕75号)执行。

四川省总工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29日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总工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30日印发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遂宁市税务局

遂宁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6年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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