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大代表《关于妥善解决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医保历史欠账的建议》的答复
对人大代表《关于妥善解决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医保历史欠账的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对省十 四 届 人大二 次会议第 0092 号建议的 答复
湘医保建函〔 20 24 〕 3 8 号
张颖 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 二 次会议提 出 的《关于 妥善解决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医保历史欠账 的建议》(第 0 092 号)收悉。该建议由 省医保局主 办,省 财政厅 会 办。经商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2007 年以来,为 稳定社会大局,妥善解决中央、省属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我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出台了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将 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退养人员 以 低标准缴费纳入 了 职工医保 制度覆盖范围。但 由于诸多因素影响,导致部分统筹地区基金运行出现较大压力。对此,医保、财政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措施。一是 明确地方各级财政责任。2008— 2009 年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44.27 亿元,按照 2007 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1% 费率,按 10 年一次性对地方依法关破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每人补助资金 2150 元。省财政对已关闭破产的国有、集体困难企业退休退养人员和尚未列入关闭破产计划的国有、集体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统一以上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 4% 费率逐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共缴纳 10 年,其中省财政对市州、县市区属企业参保资金给予 1% 的费率补助。2007— 2010 年,省财政分别安排 1340 万元、 8440 万元、 8883 万元、 8880 万元,2014— 2019 年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每年安排 5000 万元。二是积极 完善政策措施。2013 年,我省制定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 2014 〕 8 号),出台加大稽核力度增加缴费基数、足额安排财政供养人员 医保 缴费、推进支付方式改革以及清缴历年欠费等硬措施。通过落实政策,全省各地基金收支状况出现了明显改善,当期亏损统筹地区个数明显减少。从总体上看,目前全省职工医保基金稳健运行。
医疗保险是“大数法则”。针对医保基金统筹层次低、抗风险能力弱的实际,2019 年 12 月底,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湘医保发〔 2019 〕 43 号)。医保市级统筹在“四个统一”(即统一基本政策、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业务流程、统一信息系统) 方面 已取得明显成效。按照市级统筹政策设计,各市州要 健全基金风险预警和调控机制,按照当年筹资总额的 10% 建立市级风险储备金。明确 了 市 、 县 两级 管理责任,明确 了 基金缺口分担责任。根据基金缺口形成的原因,分为政策性缺口和管理性缺口。政策性缺口通过本县市区累计结余基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市级风险储备金解决。管理性缺口通过本县市区累计结余基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补足。同时,要求 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2020— 202 3 年,省财政每年安排推进医保市级统筹奖补资金 5000 万元,重点对娄底等历史 包袱 较重的统筹地区医保基金给予倾斜补助。
2022 年,我省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 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 2022 〕 6 6 号),统一了全省 职工 医保政策,充分考虑了破产改制企业职工经济负担较重的情况,明确了用人单位职工 医保 和灵活就业人员(含破产改制企业职工)职工医保两档 参保缴费 机制。用人单位 职工医保 的缴费率(不含生育保险)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 8%。职工个人缴费率为本人工资收入的 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 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按 2021 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 2% 确定,即 75 元/ 月。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 的 缴费率为用人单位缴费率,缴费基数为缴费基准值的 60%,灵活就业人员不建立个人账户。灵活就业人员(含破产改制企业职工)职工医保缴费标准明显低于用人单位职工医保的缴费标准。
下一步,我们 将 在全面做实医保市级统筹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医保省级统筹。制定基本医疗保险省级风险调剂金制度,扩大医保基金共济范围,整体增强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以妥善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后医保基金收支压力 问题。
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 4 年 4 月 17 日
( 20 24 年 4 月 17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