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2023-10-30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黑政办〔2023〕30号)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对 2023 年 8 月 1 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 2023 年中共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第36 次党组会议审议,决定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 93 件,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 2 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 13 件(详见附件 1-3)。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 年 10 月 30 日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