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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财政局 延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政策的通知

延财办税〔2018〕1号
2018-01-25

延安市财政局 延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政策的通知

索 引 号

11610600016074442J/2018-014594

发布时间

2018-01-25 09:35

发文字号

延财办税〔2018〕1号

成文日期

2018-01-25

发布机构

延安市财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区)财政局、地税局,经开区财税分局: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政策的通知 》 (陕财税 〔 2017 〕 19 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城镇土地

使用税和房产税政策的通知》(陕财税

〔2017〕19号)

延安市财政局 延安市地方税务局

2018 年 1 月 23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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