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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金财会〔2021〕2号
2021-06-09
索 引 号01435132X/2021-00030发布机构财政局公开日期2021-06-09
文 号金财会〔2021〕2号主题分类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关键词
内容概述
时效说明

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财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各镇(街道)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推进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即将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根据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1〕2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方式

我县使用财政部组织开发的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网络版填报软件,请于2021年5月20日后通过IE9以上、360 等浏览器登录“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江苏)”(http: //tybb.jscz.gov.cn/,用户名和密码均为组织机构代码@NK )开展 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同时,可从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http://kjs.mof.gov.cn/)“在线服务”栏目下载查阅内部控制报告填写说明、系统填报操作手册、讲解视频、审核材料等。

二、报送时间

(一)县直各主管部门于 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本单位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本单位纸质版汇总内部控制报告报送县财政局会计科。报告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二)无主管部门的行政事业单位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将本单位纸质版报告报送县财政局会计科。报告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三)各镇(街道)财政部门于2021年 6月30日前完成镇(街道)级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并将纸质版汇总的内部控制报告报送县财政局会计科。报告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三、编报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街道)要提高对内部控制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必须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优化国家治理能力的政治高度认识内部控制工作,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解,强化协调配合,加大保障力度,推动本部门、本镇(街道)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审核、报送、分析、使用等工作。

(二)加强监督,提高报告质量

行政事业单位是内部控制报告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准确及时编制和报送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各部门、各镇(街道)应当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按时审核、汇总并报送汇总的内部控制报告。各部门、各镇(街道)应当加强对本部门内部控制编报工作的监督指导。

根据《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对所属单位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同时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对其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进行检查,不断提高内部控制报告质量。审核检查过程中要统筹协调内部控制报告工作与部门决算、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确保同口径数据的一致性。

(三)加强经验总结,注重结果运用

各部门、各镇(街道)要以内部控制报告工作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开展本部门、本镇(街道)内部控制报告的专题分析和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指导和监督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有关问题的整改,总结经验,提炼做法,整理典型案例,开展交流与学习,推动所属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四、其他事项

1.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街道)负责内控编报工作的同志请加入“金湖县财政内控群(627392334)”。

2.金湖县财政局会计科电话:86883831、86883835,办公地点:金湖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信访局)四楼(建设路118号)。

3.省财政厅业务和技术咨询电话:025-83633206、025-83633815/83633703

金湖县财政局

2021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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