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哈香财发〔2021〕14号
2021-05-21

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哈香财发 〔2021〕14号

区直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 2020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 〔2021〕 6 号)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 2020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黑财会 〔2021〕31 号)及《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0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哈财会 〔2021〕378 号)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 2020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市直和各区、县(市)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

单位。

二、 编报软件

统一使用财政部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单机版)进行编报。各单位需登录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在线服务”栏目(http://kjs.mof.gov.cn/zaixianfuwu/ketishenbao//)下载单机版软件安装包及相关操作说明。技术支持单位: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服务电话:400-119-9797,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

三、编报方式

内部控制报告编制采取单位填报,部门汇总,部门报送的方式。没有下属单位的一级部门要在本级单户报告的基础上编制部门汇总报告,报送我区财政部门。我区财政局负责汇总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并上报市财政局

四、报送内容和时间

(一)报送内容。报送的材料包括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应当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应当加盖公章。

(二)报送时间。区直各主管部门应当于2021年6月18日前完成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报送区财政局会计管理科(电子版通过邮箱上传)。

五、相关要求

(一)区直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编报工作全覆盖,应报尽报。

(二)各单位是内部控制报告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各单位要提高对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操作视频、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严格按照要求如实提供佐证材料,确保与政府采购、部门决算、国有资产等报告口径数据相一致。

(三)区财政局将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市财政局要求,根据《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制定审核和检查工作方案,对本级单位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同时抽取一定比例的单位,对其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不断提高内部控制报告质量。审核检查过程中对应报未报、不符合编报要求或编报质量低下的单位,将视情况予以通报;对违反规定、提供虚假信息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香坊区财政局会计管理科联系人:王东,联系电话: 87280407,电子邮箱: xfqczjkjk@163.com (报送电子版)。

附件: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香坊区财政局

2021 年5月21日

哈财会 〔2021〕378号

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

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各区、县(市)财政局:

为做好2020年度我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黑财会〔2021〕3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市直和各区、县(市)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

二、编报软件

统一使用财政部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单机版)进行编报。各单位需登录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在线服务”栏目(http://kjs.mof.gov.cn/zaixianfuwu/ketishenbao//) 下载单机版软件安装包及相关操作说明。技术支持单位: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服务电话:400-119-9797,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

三、编报方式

内部控制报告编制采取单位填报,部门汇总,部门报送的方式。没有下属单位的一级部门要在本级单户报告的基础上编制部门汇总报告,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各区、县(市)财政局负责汇总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并上报市财政局。

四、报送内容和时间

(一)报送内容。报送的材料包括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应当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应当加盖公章。

(二)报送时间。

  1. 市各直部门应当于2021年6月20日前完成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报送市财政局。
  2. 各区、县(市)财政局应当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本地区电子版和纸质版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报送市财政局。

五、相关要求

(一)市直各部门,各区、县(市)财政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编报工作全覆盖,应报尽报。

(二)各单位是内部控制报告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各单位要提高对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操作视频、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严格按照要求如实提供佐证材料,确保与政府采购、部门决算、国有资产等报告口径数据相一致。

(三)各区、县(市)财政局应当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要求,根据《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制定审核和检查工作方案,对本级单位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同时抽取一定比例的单位,对其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不断提高内部控制报告质量。审核检查过程中要统筹协调内部控制报告工作与部门决算、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确保同口径数据的协调一致性。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将分别对全市内部控制报告进行抽查,对应报未报、不符合编报要求或编报质量低下的单位,将视情况予以通报;对违反规定、提供虚假信息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哈尔滨市财政局

2021年5月7日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