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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关于送达内蒙古吉送达运输有限公司税务文书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关于送达内蒙古吉送达运输有限公司税务文书的公告

内蒙古吉送达运输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150123MA0PY5QUX7 ) :

你单位不在注册经营地,因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均无法送达你单位,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 《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 呼税稽三罚告〔2026〕7号 )税务文书公告送达你单位。请你单位自 公告之日起 30日内,由法人、财务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单位公章 等相关资料来我局领取文书。我局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 市 赛罕区大学东路 29 号。

自公告之日起 满 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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