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减免备案
使用范围: 本建议书审批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业和社会投资(私民营、外商和港澳台企业投资或者投资占主导)实行核准管理的新建、改建、扩建 工程的申请和办理。
| 事项名称: | 税收减免备案 | 事项编码: | |
| 办事地址: | 宁东政务服务中心3楼税务综合窗口(灵武市宁东镇长城西路7号),101路公交线路经停,可在宁东政务中心公交站点上/下车 |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09:10到12:00;下午13:00到17: 00(周五下午15点闭厅学习),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
| 办理主体: | 宁东税务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办理对象: | 企业 | 是否收费: | 否 |
| 承诺时限: | 1 | 责任处室: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投诉电话: | 0951-3093311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咨询电话: | 0951-3093371 |
| 事项类型: | 税收减免备案 | 结果名称: | |
| 程序 | 责任处(科室) |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审查方式 | 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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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 | 宁东政务服务中心3楼税务窗口 | 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 纳税服务规范3.0版 | 书面审查或电子数据审查 | 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 |
| 审查 | 宁东政务服务中心3楼税务窗口 | 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 纳税服务规范3.0版 | 书面审查或电子数据审查 | 即办 |
| 决定 | 宁东政务服务中心3楼税务窗口 | 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 纳税服务规范3.0版 | 书面审查或电子数据审查 | 即办 |
| 送达 | 宁东政务服务中心3楼税务窗口 | 按照纳税人报送材料录入数据,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 | 纳税服务规范3.0版 | 书面审查或电子数据审查 | 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