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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017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2025-06-11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017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现就武雅强代表提出的《关于在老城区“烂尾楼”处置过程中提供司法保障、税务支持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现行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中,无专门针对烂尾楼处置过程中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企业经营中享受的各类现行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我局按照要求坚决贯彻落实。根据现行法律,自治区人民政府可按照法定程序对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土地增值税等税收予以减免。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研究制定相关税费支持政策,我局将配合做好税收政策调研,抓好政策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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