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上海市金山区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上海市金山区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 公开主体
上海市金山区财政局 - 公开期限
- 索引号
TA3339000-2018-071 - 主题分类
税务 - 成文日期
2018年12月24日 - 发布日期
2019年01月03日 -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金财〔2018〕110号 - 首次公开
- 公文种类
监督执法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了加强本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保障执收单位和缴费对象的合法权益,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及监督,根据市财政局和市物价局《关于公布上海市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沪财税〔2018〕62号)要求,我们对全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编制了《上海市金山区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收费目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目录》中的项目包含了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经市政府或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批准设立的本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目录》中不含政府性基金和市在金山单位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所列明的文件规定进行执收。凡未列入《收费目录》或未经市政府或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拒绝支付。
三、2018年1月1日以后,本区新增、调整、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策,以市政府或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为准。
四、《票据购买证》中登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本《收费目录》或2018年1月1日以后市政府或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批准的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金山区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上海市金山区财政局 上海市金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25日
相关附件: 金财〔2018〕110号附件:上海市金山区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