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武威市贯彻落实《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11622300013931111Q/2016-0535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组配分类: | 各部门政策文件 |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16-11-28 17:00:25 | |
| 成文日期: | 2016-11-28 17:00:25 | 有效性: |
关于印发武威市贯彻落实《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属在武有关单位:
现将《武威市贯彻落实〈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武威市贯彻落实《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甘政办发〔2016〕164号),加快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根据《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安排部署及主要指标,到2020年,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现以下主要目标:建成市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2个,积极培育建设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培育建设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7个,建成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5个;培育建设省级众创空间7个,建成市级专业化众创空间15个;培养省级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15名,命名市级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30名;全市技术合同年交易额达到15亿元,转化75项左右重大科技成果。
二、重点任务
按照《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要求,围绕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推进以下工作:
1.发布转化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
落实措施:建设武威科技成果网,将我市先进适用、市场化前景广阔的科技成果,在武威科技成果网发布,同时推介至兰州科技大市场、省民间投资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发布;组织成果持有者积极参加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兰州科技成果博览会。
进度安排:武威科技成果网2017年6月底建成,成果发布和参展工作持续开展。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工信委、市卫计委、市水务局、市农机局,各县区政府
2.建立全市科技成果信息系统。
落实措施:充分利用各类政府信息平台,以武威科技成果网为龙头,推动全市科技成果信息共享,在不泄露国家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向社会公布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督促财政资金设立的应用类科技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履行科技成果转化义务。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3.落实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待遇。
落实措施:武威职业学院、市农科院、市林科院、市畜科院等重点科研单位根据中央和省上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符合科技成果转化特 点的职称评定、岗位管理、成果处置、收入和分配激励机制,落实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与先进技术推广人员在职务评聘、工作条件方面与科研人员、教学人员的同等待遇。落实科技特派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活动,可取得技术服务报酬,创办企业或者从企业获得股权、期权和分红的政策。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重点科研单位2016年年底前制定各自制度。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
4.推动企业成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体。
落实措施:推动航天万源、凯帝斯电梯、蓉宝生物、天盛生物等创新型企业与市外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研发机构或技术转移机构;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等政策;帮助企业引进一批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做好兰州重离子加速器国家实验室武威示范基地、甘肃省胃肠病重点实验室、武威核技术应用综合产业园等创新平台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工作。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卫计委、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国税局、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
5.发展优势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落实措施:推动甘肃省医用重离子加速器装备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甘肃风电装备制造全产业链联盟承担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项目;以风光电装备制造、核技术民用装备制造、生物制药、碳化硅新材料、精细化工等领域为重点,新构建一批技术创新联盟;探索联盟成员联合攻关、利益共享、知识产权运营的有效机制。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农牧局、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
6.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落实措施:加快液体经济、甜高梁产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建设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围绕现代农业、生物制药、碳化硅、精细化工等优势产业,建设市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进度安排:2018年底前争取建成1个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省级示范区,2019年底前建成2个市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农牧局、市卫计委、市液体办,各县区政府
7.推进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
落实措施:培育和发展各类技术交易市场、中介机构、科技服务机构、金融机构、法律服务机构,推动不同领域开展技术交易和成果转化,促进现有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进度安排:省、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017年分别建成1家、4家,2018年累计建成3家、7家,2019年累计建成5家、12家,2020年累计建成7家、17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司法局,各县区政府
8.促进技术市场交易。
落实措施:搭建产学研用共同参与的市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接交易平台;依托武威科技成果网,贯通投融资机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联系渠道,借助兰州科技大市场技术交易网络平台,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交易活动。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全市技术合同交易额2016年达到9亿元、2017年达到10亿元、2018年达到11亿元、2019年达到13亿元、2020年达到15亿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
9.健全专利权运用公共服务体系。
落实措施:积极推动专利评估、保险、质押融资等业务发展,引进市外专利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
10.加快建设众创空间。
落实措施:在装备制造、生物制药、现代农业、商贸流通等领域,建立一批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主要内容的专业化众创空间;支持农村创新创业行动,积极创建农村创新创业“星创天地”。
进度安排:省、市级众创空间2017年分别建成2家、4家,2018年累计建成3家、7家,2019年累计建成5家、11家,2020年累计建成7家、15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
11.推动创新资源向创新创业者开放。
落实措施:引导市农科院、武威职业学院等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市级以上工程(企业)技术中心向创新创业者开放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科技数据文献、科技成果。在武威职业学院、市级以上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开设创新创业培训课程。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卫计委、市农牧局、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12.加大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力度。
落实措施:将技术转移人才培养纳入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养计划,培养专业化技术经纪人队伍,为科技人员从事技术转移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
进度安排:省、市级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培养2017年达到3名、10名,2018年累计达到6名、16名,2019年累计达到10名、23名,2020年累计达到15名、30名。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13.支持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落实措施:大力支持各类科技人员及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技术咨询服务、科技攻关和成果推广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打造一支面向基层、爱岗敬业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队伍。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
14.营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有利环境。
落实措施:积极宣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法规政策,加强科技管理机构工作力量,完善承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体制机制,组织创新主体积极参与省“创新券”购买服务模式,降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本;对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成效显著的组织或个人,给予经费补助和政策支持。
进度安排:转移转化重大科技成果数量2016年实现10项、2017年累计达到22项、2018年累计达到37项、2019年累计达到55项、2020年累计达到75项。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
15.推动科技成果在贫困地区转化应用。
落实措施:引导和支持武威职业学院、市农科院、市林科院、市畜科院等重点科研单位,市、县区农技、林技等技术服务单位向贫困乡镇和贫困村倾斜安排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全市贫困村科技特派员选派实现全覆盖,每年争取30名以上的省“三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科技人才在我市开展技术服务工作;结合联村联户和精准扶贫工作,在每个贫困村转移转化2项以上科技成果,为每个贫困户培养1名以上科技明白人。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扶贫办、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农机局,各县区政府
16.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投融资体系。
落实措施: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财政投入力度,建立政府、企业、金融机构、民间投资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创新金融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服务和模式;大力推动专利权质押融资业务发展,积极开展科技保险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等融资工具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融资。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
17.加强科技金融中介服务。
落实措施:落实国家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奖励政策,支持武威科技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武威丰华农业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政府投融资平台扩大科技担保规模,示范引导商业性金融担保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类金融业务。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科技局、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法规政策,根据职能职责和工作分工,加强政策、资源统筹,形成科技部门和行业部门、市直部门和县区政府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要确定责任领导,明确进度要求,靠实工作要求,细化推进措施,强化督查,狠抓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强化政策保障。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督促所属科研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符合人事管理需要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特点的职称评定、岗位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不断加大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力度。
(三)凝聚工作合力。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摆到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既立足本职、主动作为,又加强协调、统筹推进,对照《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和本工作方案,及时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在靠实责任、落实成效等方面注重创新,形成系统、全面、可持续的工作局面。要积极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提供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