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关于印发〈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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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关于印发〈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是否有效:有效 | 索取号: AB1110000-2024-109
内容描述:关于延长《关于印发〈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各区财政局:
经评估,《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沪财发〔2019〕4号)需继续执行,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8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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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财发〔2024〕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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