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因病或非因公...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因病或非因公死亡职工遗属等三类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规〔2021〕16号)

沪人社规〔2021〕16号

文件名称: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因病或非因公死亡职工遗属等三类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规〔2021〕16号)

报备机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审查结论:
准予备案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书

沪府备审〔2021〕第202号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你单位向市政府报送备案《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因病或非因公死亡职工遗属等三类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规〔2021〕16号)。经审查,现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此文件准予备案。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