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关于《〈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持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切实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推进区域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国家税务 总 局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联合 国家税务 总 局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共同起草了《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6月9日至7月9日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本次意见征集共有2人参与,收到有效意见2条,已将征集结果整理汇总并报送相关部门调研分析。
链接: 《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