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印发 《兰州市落实<甘肃省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 若干落实措施>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印发
《兰州市落实<甘肃省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
若干落实措施>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 兰发改 经贸 〔202 3 〕 428 号 )
各县、区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落实好《甘肃省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落实措施》(甘发改就业〔2023〕560号)精神,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市 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了《兰州市落实<甘肃省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落实措施>任务分解表》,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兰州市落实 《 甘肃省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落实措施 》 任务分解表
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兰州市公安局 兰州市财政局
兰州市自然资源局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兰州市农业农村局 兰州市商务局
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兰州市体育局
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 兰州市邮政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城海关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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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落实《甘肃省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落实措施》任务分解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