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木子沟尾矿库予以销号的通告
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木子沟尾矿库予以销号的通告
索 引 号
11610521745038521Q/2025-049186
发布时间
2025-12-30 10:04
来 源
华州区应急管理局
摘 要
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政府发布通告,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木子沟尾矿库闭库提升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经多部门及专家复核符合销号条件,区政府同意销号。销号后不再作尾矿库统计等,企业担主体责任,金堆镇政府负责日常监管,用作他途按“谁批准、谁负责”落...
渭华政通告〔2025〕6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应急管理厅、生态环境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若干规定>的通知》(陕应急〔2020〕286号)要求,依据《陕西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陕应急〔2021〕441号)的规定,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木子沟尾矿库闭库提升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经省应急管理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等部门及相关专家现场复核,认为符合销号条件,同意销号。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请示,区人民政府同意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木子沟尾矿库销号,现予以通告。
该尾矿库销号后,不再作为尾矿库进行统计、使用和安全监管,由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由金堆镇人民政府负责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如用作其他用途,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
特此通告。
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