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使用小贴士
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使用小贴士
(一)什么是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国库集中收缴非税收入的具备法律效力的有效凭证,非税收入具有缴款通知和收款收据功能,与其他财政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报销、入账和归档依据。
(二)实施范围
所有执收单位和非税收入项目都应使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缴纳非税收入。
(三)实施时间
全市于2025年8月1日起全面启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同时停用“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四)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样式
1.开具缴款通知未缴款时的样式(无印章,仅为缴款通知)

2.缴款后自动监制盖章的样式(此时才可作为报销入账凭证)

(五)缴库方式
直接缴库为主、集中汇缴为辅。
一是实行直接缴库的非税收入项目,执收单位通过非税系统向缴款人开具电子缴款书,缴款人通过非税收入代收机构将款项上缴财政,缴款完成后,系统自动加盖单位财务章和财政监制章,只有加盖单位财务章和财政监制章的电子缴款书方能作为报销入账凭证。
二是对确需实行集中汇缴的非税收入项目,执收单位应向缴款人开具相应的非税收入票据,征收款项后依规通过非税票据系统汇总开具电子缴款书,缴款完成后,系统自动加盖单位财务章和财政监制章。
提示:直缴业务缴款完成后系统不再生成非税收入票据。
(四)票据查验下载
开票人或缴款人可登录“福建省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综合管理系统”、“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或福建省财政厅官网查验票据:https://czt.fujian.gov.cn。
微信公众号查询流程如下:
关注“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点击 【办事服务】-【财政电子票夹】 进入票夹服务。

票据查看/下载
用户点击【我的票夹】可查看与自己登录手机号相关的电子票据或缴款书,查找到所需票据查看详情后点击查看电子票、发送给他人、转发给微信好友等操作。

温馨提示:
电子票据由开票单位开具,若票夹无法查询到电子票据,请先向开票单位咨询开票时手机号填写是否有误。为避免电子票据无法自动归集的情况出现,在执收单位收缴、开票时务必提供正确的手机号。
(五)注意事项
1.电子票据切换后用票单位应及时向财政部门申领“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
2.仅有直缴业务的单位只需领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无需再申领相关电子票据(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有汇缴业务的单位还需申领相关电子票据。
(六)业务咨询
龙岩市财政票据管理中心:0597-233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