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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征求《江苏省实习生和见习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意见的公告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征求《江苏省实习生和见习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意见的公告

为满足实习生、见习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需求,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江苏省实习生和见习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6年5月1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建议和意见:

1、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25-83238587;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jsrsgsc@163.com

我们将对反馈意见认真进行研究,并积极采纳。感谢对江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

1.江苏省实习生和见习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doc

2.江苏省实习生和见习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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