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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陕财税〔2023〕10号

关于继续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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