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
| [索引号] | 11610831016093803P/2026-00216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 发布机构 ] |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6-04-08 15:01:35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 名 称 ] | 关于公布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 | ||
关于公布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收费管理,切实减轻社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现将《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陕财税[2025〕5号)予以转发公告,执行过程中如遇政策调整变化,我们将及时更新。
本次转发公告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和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以外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县财政局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912-7230070(工作时间),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对发现的乱收费等问题,严格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将违纪违法线索移交纪委监委和司法机关。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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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