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
| 索引号 | 2024-003588 | 发布日期 | 2024-06-19 09:30 | 来 源 | 碑林区税务局 |
| 内容概述 | 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民政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告2023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二批),包括省本级及宝鸡市、咸阳市、西安市的部分组织。 | ||||
2024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要求,现将2023-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二批)公告如下:
一、省本级
1、陕西翌易社会救助基金会
二、宝鸡市
2、宝鸡市慈善总会
三、咸阳市
3、咸阳市慈善协会
四、西安市
4、西安市博爱公益慈善协会
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民政厅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