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漳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对餐饮等行业企业免征2...

漳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对餐饮等行业企业免征2020年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的通知》的通知

漳财综〔2020〕2号
2020-02-28

漳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对餐饮等行业企业免征2020年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的通知》的通知

漳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对餐饮等行业企业免征

2020年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的通知》的通知

漳财综〔

2020〕2号

各有关乡镇(街道办)、市直行政事业单位:

现将《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对餐饮等行业企业免征

2020年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的通知》(闽财税〔202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对餐饮等行业企业免征

2020年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的通知》

漳平市财政局

2020年2月28日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