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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对餐饮等行业企业免征2020年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的通知

闽财税〔2020〕3号
2020-02-13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对餐饮等行业企业免征2020年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省水利厅,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若干措施》要求,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决定自2020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对餐饮、住宿、公路水路运输行业企业免征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

福建省财政厅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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