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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入表指南》的通知

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入表指南》的通知

苏财会〔2025〕55号
2025-10-11

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入表指南》的通知

苏财会〔2025〕55号 苏财会 〔 2025 〕 55 号 苏财会〔 2025 〕 55 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服务数字经济发展,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关于印发〈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财资〔2024〕1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江苏实际,制订《企业数据资源入表指南》,现印发你们。

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本指南,探索开展数据资源入表工作。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向省财政厅会计处反映。

江苏省财政厅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

企业数据资源入表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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