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指导手册》的通知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指导手册》的通知
国卫办财务函 〔 202 3 〕 37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 、疾控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预算管理医院:
为 指导公立医院认真执行 《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 ( 财会〔 2019 〕2 5 号 ) 、《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 公立医院》 ( 财会〔 2021 〕 26 号 ) 、《公立医院成本核算规范》 ( 国卫财务发〔 2021 〕 4 号 ),加强相关政策规定的衔接统一,推动成本核算工作深入开展,我们研究制定了《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指导手册》( 见附件 1 ),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各 医院 参照使用。现将 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 、确保 成本 核算 相关政策规定衔接统一
(一)明确成本核算对象。医院的业务活动一般包括医疗、教学、科研、预防 等 活动。医院在开展成本核算时,需 将 业务活动中的 医疗活动作为基本成本核算对象,具备条件的医院 可以探索按 照 医疗、教学、科研、预防 等 进行成本 核算。
(二)开展多维度成本核算。为确保成本数据与 财务会计 数据的同源性和一致性,医院应当在 会计核算时对 费用科目设置明细科目或开展辅助核算,并按照人员经费 、 药品费等成本项目进行费用归集。在此基础上,医院应当根据 管理工作需要 开展医院全成本、医疗全成本 、 医疗成本 、 医疗业务成本等多维度 成本核算。
(三)推进多层次成本核算。科室 核算单元是成本核算的基础。医院应当依据服务性质将科室划分为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医疗辅助类、行政后勤类 等 科室,其中 临床服务类科室可依据实际分为门诊科室和住院科室。医院应当开展科室 、 诊次 、 床日 等 成本核算,具备条件的医院应当积极 开展 医疗服务项目、病种、疾病诊断相关分组( DRG )等成本核算工作。
二 、 确保成本核算工作有效推进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 及疾控 主管部门要立足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结合 所属(管) 医院 的 不同层级 、 规模、管理基础、信息化建设等情况,制 定 推进成本核算 的 工作方案,强化调研和指导培训,进一步提高成本核算 质量和 水平。医院要切实 强化组织实施,成立成本核算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承担成本核算 和成本管理的 职能部门,合理设置岗位,建立成本核算工作流程,规范开展成本核算,并结合运营管理目标,不断推进成本核算工作 做深做实 做精做细,提升内部管理效率。
到 2025 年底,争取实现三级医院全部开展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 、 病种成本核算 、 DRG 成本核算 ; 二级及以下医院全部开展科室成本核算 、 诊次成本核算 、 床日成本核算,逐步开展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 、 病种成本核算 、 DRG 成本核算。到 2030 年底,力争所有医院均开展上述成本核算 工作。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和成本监测与研究网络成员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有关要求,按照统一、规范的方法开展成本核算和成本数据上报工作。
三 、积极推动成本核算成果应用,有效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中医药 及疾控 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组织开展成本核算监测评价,加强地区间、医院间成本数据的监测和分析比较,强化 成本核算 成 果 应用,为 医院内部精细化管理、医疗服务价格制定和 监管 、 完善医保支付政策、 公立医院绩效评价 、 区域卫生资源优化配置 等 提供数据支撑,切实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同时,要定期或不定期 总结本地区成本核算工作 进展状况、 成本核算 数据 分析、 成果 应用等情况,及时 发现问题,优化工作措施,不断 提升成本管理工作水平。请 于每年年 底前 将上述情况形成 工作 报告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司 、 国家中医药局规划财务司 、国家疾控局规划财务法规司( 模板 详 见附件 2 )。
各级各类公立 医院应当 结合内外部管理工作需要,积极 利用信息化 手段 进行成本数据 的 采集 、归类、分摊、核算和分析,并结合 运营管理目标,强化 成本核算结果运用,构建 成本 控制 指标体系,促进降本增效,为 精细化运营管理和科学 决策提供 高质量成本数据 支撑。
附件: 1.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指导手册
2.省(区、市)推进公立医院成本核算工作情况的报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 综合司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202 3年12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