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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新疆辖区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

新疆辖区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

新疆轄區涉外收入“不申報、不解付”特殊處理措施操作規程

為進一步強化新疆轄區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管理,提升申報主體申報意識,規範涉外收入逾期未申報的處理措施,我分局修訂形成了《新疆轄區涉外收入“不申報、不解付”特殊處理措施操作規程》,詳見附件。《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分局關於印發<新疆國際收支逾期未申報特殊處理措施的標準與程序>的通知》(新匯發〔2013〕85號)同時廢止。

附件: 新疆轄區涉外收入“不申報、不解付”特殊處理措施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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