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公告

乌税稽公告〔2026〕24号
2026-04-30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公告

乌税稽公告〔2026〕24号

谢娟(纳税人识别号:650102198509040802):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乌税稽检通〔2026〕89号)。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届满期内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316室领取《税务检查通知书》(乌税稽检通〔2026〕89号)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发布次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若期限届满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61号

联系电话:0991-2826178

联系人:王慧、刘蓓、赵佩姗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检查通知书》(乌税稽检通〔2026〕89号)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年4月30日

文档附件

《税务检查通知书》(乌税稽检通〔2026〕89号)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