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河子市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
关于石河子市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
来信内容:
您好,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的相关规定,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等于工程总投资百分之三,工程总投资等于每平方征收基数乘总建筑面积,烦请告知一下石河子市的每平方征收基数是什么,以及文件文号。石河子市的住建局留言留不了,电话也一直无人接听,故来此留言,烦请解决诉求。 感激不尽!
回复内容:
您好,我们已督促第八师石河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解答您的留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