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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

乌税稽公告〔2024〕20号
2024-06-03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

乌税稽公告〔2024〕20号

新疆浩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6501037789963639):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乌税稽罚告〔2024〕45号)。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402室领取《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61号

联系电话:0991-2668931 联系人:杨德蓉 黄琰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乌税稽罚告〔2024〕45号)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6月3日

文档附件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乌税稽罚告〔2024〕4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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