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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包车(旅游)客运信息公示指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包车(旅游)客运信息公示指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包车(旅游)客运信息公示指南

一、 事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包车(旅游)客运

二、 法定依据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23年第18号 第三条第二款: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由包车用户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三、 受理条件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23年第18号 第五十七条:客运包车应当凭车籍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发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行,并持有包车合同,不得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客运包车除执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达的紧急包车任务外,其线路一端应当在车籍所在的设区的市,单个运次不超过 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 高速公路 单程运行六百公里以上,其他公路单程运行四百公里以上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应当随车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个小时。

四、申请材料目录

( 一)上传包车合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用车确认单、市际、县际、包车告知事项;

(二)上传《 24小时内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合格通知单及报告单》;

(三)上传乘客名单;

(四)上传行驶线路、主要途径地、公里数;

(五)上传驾驶员信息;

(六)上传车辆保险;

五、办理流程

1.申请:承运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包车(旅游)客运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网上受理,材料符合法定形式,准确无误,进行受理。(即办件) 3.审查:(审核)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内容要求合适的,核实相关材料真实性。(即办件)。4.审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审批。(即办件)

六、法定承诺时限

即办件

七、 法定收费依据和标准

暂无收费

八、咨询途径

1.电话咨询: 0902— 6822361

2.网上咨询: 打开新疆政务服务网(网址: https://zwfw.xinjiang.gov.cn/)→页面右上角点击登录→登录完毕后选择页面右侧咨询投诉→新增咨询→填写完页面所需信息提交即可

九、投诉途径

1.电话投诉: 0 902 — 6822343(巴里坤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或拨打0902—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网上投诉: 打开新疆政务服务网(网址: https://zwfw.xinjiang.gov.cn/)→页面右上角点击登录→登录完毕后选择页面右侧咨询投诉→新增投诉→填写完页面所需信息提交即可

十、办公时间(双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1.夏季: 9:30— 13:30 ; 16:00— 20:00

2.冬季: 9:30— 13:30 ; 15:30— 19:30

十一、办公地点

巴 里坤县交通运输局业务大厅(巴里坤县天山路 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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