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XJ2024-DLGK-C0090-B03 (招标文件编号:XJ2024-DLGK-C0090-B03)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326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1包 自治区税务局机关、新疆税务干部学校,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高新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甘泉堡开发区、哈密市、吐鲁番市、新星税务局(9个单位)
费率(%):0.0000000
供应商名称: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00号金碧华府A 座23-26层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2包 伊犁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博州、昌吉州、克拉玛依市、石河子、五家渠、北屯、双河、可克达拉、胡杨河、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13个单位)
费率(%):0.0000000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326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3包 喀什地区、巴州、阿克苏地区、克州、和田地区、阿拉尔、图木舒克、喀经开、铁门关、昆玉税务局(10个单位)
费率(%):0.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 第1包 自治区税务局机关、新疆税务干部学校,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高新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甘泉堡开发区、哈密市、吐鲁番市、新星税务局(9个单位) | 自治区税务局机关、新疆税务干部学校,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高新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甘泉堡开发区、哈密市、吐鲁番市、新星税务局(9个单位)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 3年 |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2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 第2包 伊犁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博州、昌吉州、克拉玛依市、石河子、五家渠、北屯、双河、可克达拉、胡杨河、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13个单位) | 伊犁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博州、昌吉州、克拉玛依市、石河子、五家渠、北屯、双河、可克达拉、胡杨河、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13个单位)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 本项目服务有效期三年,2025年2月1日-2028年1月31日。 |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3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 第3包 喀什地区、巴州、阿克苏地区、克州、和田地区、阿拉尔、图木舒克、喀经开、铁门关、昆玉税务局(10个单位) | 喀什地区、巴州、阿克苏地区、克州、和田地区、阿拉尔、图木舒克、喀经开、铁门关、昆玉税务局(10个单位)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 3年 |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顾玉兰、赵利、戴晓惠、吴文峰、唐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所规定的标准,按每标包预算金额下浮40%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第1包:12773元;第2包:15611元;第3包:14936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332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8.1、中标费率:
1、第1包中标供应商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中标费率:自主定价系数(燃油车):50%;自主定价系数(新能源车):65%
2 、第 2 包中标供应商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中标费率:自主定价系数(燃油车):50%;自主定价系数(新能源车):65%
3 、第 3 包中标供应商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中标费率:自主定价系数(燃油车):50%;自主定价系数(新能源车):65%
2 、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
1、第1包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9 0. 5 0
2、第2包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9 1.20
3、第3包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9 1. 4 0- 3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联系方式:董子剑 0991-29824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
联系方式:谭婷、窦世娟 0991-4832223转8003、8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子剑
电 话: 0991-2982407
附件下载:(20250102) XJ2024-DLGK-C0090-B03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项目 - 定稿.pdf